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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明媚的日子里,一个身穿青色布衣的男孩躲在半人高的草丛里死死盯着前方,那里的地面铺着一堆干草,干草上放着一只死透了的小蚂蚱。

男孩的名字叫陈糯,三年前他来到这个世界,今年刚满十六岁。

陈糯原本是个二十五岁的室内设计师,他的工作是帮客户设计出满意的新家,这个工作几乎没有任何危险,可谁能料到,他竟然在工地被一根电线电死了,然后就穿来了这个历史上不存在的古代王国——大召。

陈糯重生在了一个十三岁男孩的身体里,刚穿来时他满怀雄心壮志,以为自己能像众多穿越前辈那样披荆斩棘建功立业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

然而现实不断狠狠打他的脸,首先他这副身体是个身有残疾的跛子,记忆里是这孩子五岁时偷了包子铺的肉包被人打折了右脚,又因为穷没能及时治疗就变成跛子了。

其次这孩子无父无母,有记忆时就已经是个小乞丐,跟着一群大乞丐四处流浪乞讨,简直要多惨有多惨,就陈糯刚穿来时,这副身体竟然是全身发臭,连头发里都长了虱子,不过并不是因为原主死了而引起尸体腐烂,纯粹是原主有一个多月没洗澡了!

对于有严重洁癖的陈糯简直不能忍,他直接凭着身体记忆找到了树林深处的一条小河,然后把自己从头到脚狠狠洗了三遍。

再就是最最***的,他这身体竟然不是个纯爷们,而是大召特有的一类可以生娃的男人,这里的人叫他们为哥儿,哥儿眉心会长一颗红痣,颜色越深代表越能生养,而他的红痣就是红到不能再红,男人一见就会把持不住的那种。

但是这事只有为数不多的人知晓,因为原主的养父用一种药水帮他隐藏了红痣,否则他也不能安然无恙长大,恐怕早就被某个乞丐头头看上占为己有了。

小乞丐的养父是个老乞丐,本名叫梁超,原来也是才高八斗的举人,没想到进京***时被诬陷***,蹲了半年大牢,再出来物是人非,父母去世,家产和媳妇被堂兄霸占,而他沦为了乞丐。

据梁超,哦,他现在叫陈余笙,他说他是在一个风雪交加的夜晚进了破庙躲避,然后在一尊破佛像后发现了小跛子。

小跛子当时在发高烧,陈余笙好不容易才把他救回来,那年小跛子大约才一岁。

这些都是原主身体传给陈糯的记忆,总之往事不堪回首,每每想起都是一把辛酸泪,不过幸好,他陈糯总算熬过来了。

如今十六岁的陈糯,已经是拥有十几个乞丐下属的小头目,也不需要亲自出去乞讨,只要等着下头的小乞丐孝敬就行。

陈糯研究了许久后确定自己身上没什么金手指,沮丧之余更加怨愤老天不公,凭什么别人重生能各种开挂走上人生巅峰,他就倒霉的成为一个没啥用的破乞丐。

更郁闷的是他不会制造玻璃肥皂化妆品等各种能赚钱的玩意儿,不会诗词歌赋琴棋书画十八般武艺,连种地做菜缝补也不会,生活在古代简直就是废物。

陈糯倒是会设计房间格局,可他会的是现代的装修方式,古代连瓷砖都没有,那些复杂的榫卯他半点不会,曾经引以为豪的职业技能变成鸡肋,气得***三升啊!

不过这三年他也没白过,习惯了古代生活后,陈糯自己研究出了一个因地制宜的赚钱法子,那就是利用手底下的乞丐们出卖情报换银子,还别说,真让他积攒了一笔不错的私房钱。

“老大,老大!”

陈糯不悦地皱眉,“叫唤啥呢,老子的野鸡要被吓跑了!”

“老大,不好了,张大勇又来闹了。”这个咋咋呼呼的少年叫陈二哈,他本来叫狗蛋,陈糯嫌弃难听给改了,陈二哈还特别感激他取名。

陈糯站起来,拍掉身上的草屑,“他又来闹啥,上次不是把猪肉钱结清了吗?”

“老大,张大勇不是为了钱来的,他是想来提亲的?”

“提亲?他瞧上谁了?”陈糯记得卖猪肉的张大勇是个鳏夫,去年死了老婆,现在和女儿相依为命。

陈二哈同情地看向陈糯,“老大,是他家的福妞看***了,张大勇想你给他做女婿去。”

“啥子!?”

陈糯拔腿就跑,爹啊,你可千万别答应,那福妞都胖得像猪了,他才不要这样的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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