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出院,我早早收拾好。窃听里的帅哥***都刷到好几个,老东西才慢慢悠悠地走进病房。
正是记忆里的儒雅随和的模样,这个出众的气质可以让人忽视他的肚腩。
“走吧。”我瞥了他一眼收好***站起身就走。
“这些东西呢?不等儿子来吗?”他站在病床旁边好像没有拿包的打算。
“你拿着啊,我还没好利索,你难道要我这个病人拿啊。还有你叫儿子了吗?他会来吗?他什么时候来过,等他来我都要入土了。”
说完直接往外走,拿不拿随便他,那些都是“我”连续穿五六年不舍得扔的衣服。
孩子还小时,周智恒事业刚刚起步,家里到处需要钱,“我”简吃简用,养成节俭的习惯。就算后来家里没有那么拮据,周智恒每年都换新衣服,“我”也一直保持着这个习惯,难以改变。
四十多岁的沈如枫因为节俭不舍得买衣服,而十九岁的沈如枫正是爱美的年纪。
“你怎么这几天脾气这么冲啊,儿子这不是忙嘛。”他不满的拿着东西追上来嘟囔。
“是啊,所以不麻烦‘大老板’了。”
什么大老板小小职员不就是个打工仔,平时叫嚣着要当大老板,现在还真当自己是大老板了。
第一次走进这个在记忆里住了二十多年的家,一切都感觉陌生又熟悉。
我从周智恒手里拿过包就回了自己的房间。
是的我有个自己的房间,八年前周智恒以要经常加班为理由和“我”分房睡。
现在我倒是庆幸是分房睡,想想我和周智恒躺在一张床上就想踹他。
小说《在这具四十四岁的身体里的是十九岁灵魂的我》 第2章 试读结束。